首页 | 盐城建造师 | 财经速递 | 财会实务 | 税收实务 | 高级会计 | 从业资格 | 注册会计 | 考试动态 | 网友社区 | 江苏财经 | 会计求职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盐城会计从业资格证 > 

 

财经法规重点考试内容第六章

  第六章、税法

  (一)税务登记
  1、税务登记:税务机关依据税法规定,对纳税人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登记管理的一项法定制度,也是纳税人依法履行纳税义务的法定手续。
  2、税务登记范围:
  凡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应税收入、应税财产或应税行为的各类纳税人,均应当办理税务登记;扣缴义务人应当在发生扣缴义务时,到税务机关申报登记,领取扣缴税款凭证。
  3、税务登记种类
  税务登记种类包括:开业登记(经营所在地30天);变更登记(30天);停业、复业登记;注销登记;外出经营报验登记。
  (二)发票管理
  1.发票的概念
  发票是指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的书面证明。它是确定经营收支行为发生的法定凭证,是会计核算的原始依据,也是税务稽查的重要依据。
  2.发票的种类
  (1)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是指专门用于结算销售货物和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使用的一种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只限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领购使用,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不得领购使用。一般纳税人如有法定情形的,不得领购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
  (2)普通发票。普通发票主要由营业税纳税人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使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不能开具专用发票的情况下也可使用普通发票。普通发票由行业发票和专用发票组成。前者适用于某个行业的经营业务,如商业零售统一发票、商业批发统一发票、工业企业产品销售统一发票等;后者仅适用于某一经营项目,如广告费用结算发票、商品房销售发票等。
  (3)专业发票。(浙江省专业发票有:保险、金融服务、邮政、货物运输)

  3、填写发票应当使用中文。民族自治地区可以同时使用当地通用的一种民族文字;外商投资企业和外资企业可以同时使用一种外国文字。
  (三)纳税申报的方式
  (1)直接申报,即上门申报。纳税人直接到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2)邮寄申报。邮寄申报以寄出地的邮政局邮戳日期为实际申报日期。
 (3)数据电文申报。
  二、税款征收
  (一)税款征收方式
  (1)查账征收,是指由纳税人依据账簿记载,先自行计算缴纳,事后经税务机关查账核实,如有不符合税法规定的,则多退少补。
  (2)查定征收,是指由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的生产设备等情况在正常情况下的生产、销售情况,对其生产的应税产品查定产量和销售额,然后依照税法规定的税率征收的一种税款征收方式。
  (3)查验征收,查验征收是由税务机关对纳税申报人的应税产品进行查验后征税,并贴上完税证、查验证或盖查验戳,并据以征税的一种税款征收方式。
  (4)定期定额征收,是指税务机关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一定的程序,核定纳税人在一定经营时期内的应纳税经营额及收益额,并以此为计税依据,确定其应纳税额的一种税款征收方式。
  (5)代扣代缴,是指按照税法规定,负有扣缴税款的法定义务人,在向纳税人支付款项时,从所支付的款项中直接扣收税款的方式。
  (6)代收代缴,是指负有收缴税款的法定义务人,对纳税人应纳的税款进行代收代缴的方式。即由与纳税人有经济业务往来的单位和个人向纳税人收取款项时,依照税收的规定收取税款。
  (7)委托代征,是指受托单位按照税务机关核发的代征证书的要求,以税务机关的名义向纳税人征收一些零散税款的一种税款征收方式。  (8)其他方式,如邮寄申报纳税、自计自填自缴、自报核缴方式等。
  (二)核定应纳税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其应纳税额:
  (1)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可以不设置账簿的;
  (2)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设置账簿但未设置的;
  (3)擅自销毁账簿或者拒不提供纳税资料的;
  (4)虽设置账簿,但账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查账的;
  (5)发生纳税义务,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未申报的;
  (6)纳税人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
  (7)未按照规定办理税务登记的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以及临时经营的纳税人。

来源:  2007-08-26 【打印】 【收藏


上一条:财经法规重点考试内容第五章
下一条:财经法规重点考试内容第七章
  相关文章
无相关信息

发表评论

查看评论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匿名发表
江苏会计证题库系统
【培训机构题库合作邀请函】
 模考题库系统综合版  选购>>
 模拟考试系统专业版  选购>>
 网络题库系统专业版  选购>>
 模考题库系统实验版  选购>>
模拟考试系统:点击进入>>
网络题库系统:试卷 章节 幻灯
手机题库系统:点击进入>>
江苏会计证考试
 普通班招生方案   选购课程>>
 特色班招生方案   选购课程>>
 精品班招生方案   选购课程>>
 实验班招生方案   选购课程>>
 其他班次招生方案 选购课程>>
免费试听 收费标准
报名流程 学 习 卡
报考指南 考试政策
考试动态 复习指导
题库系统 付款方式
成绩查询 报名公告 从业信息
江苏省会计从业成绩查询:
全省  南京  镇江  扬州
苏州  无锡  常州  南通
泰州  盐城  淮安  宿迁
徐州   连云港  常熟
2011年江苏会计从业资格辅导
2011年课程全面开通 提前学习
报课程 送新版题库和考试系统
班次套餐 课程套餐 灵活选择
江苏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辅导用书
2011年会计基础 2011年财经法规

视频授课下载学习轻松方便
招生方案 报名流程 报名注册
2011年外贸会计考试辅导
中华会计网校专栏
会计网友社区

免费会计资料下载 初级经济法
财务会计交流园地  中级财管
注会考试辅导资料  财经法规
会计 审计 经济法 会计基础
财务成本管理   中级会计实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电算化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税法 实务
高级会计实务    财会人生
会计信息化网络财务 财会婚介
江苏会计 南京 镇江 扬州 苏州 无锡 常州  泰州 南通 盐城  淮安 宿迁 徐州  连云港

【关闭】 【至顶部↑】


南京财金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鼓楼青岛路32号南京大学科技园3楼 电话:025-83765678 83208578 83208378 66922678 传真:025-83208368 邮编:210008
全国免费电话:400-881-6886 业务合作:025-83765678 邮件: 付款方式 在线QQQQMSNMSN联系 留言簿 投诉中心
Copyright© 1999-2011 JSCJ.COMJSCJ.NET   All Rights Reserved 苏ICP备05037405号